公安:出台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意见 奖励新购商品房
为切实满足广大群众合理的住房需求,促进公安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近日,县人民政府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包括对新购商品房实行奖励、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免缴县本级行政规费、鼓励团购商品房等内容。
《意见》指出,凡在公安县城乡规划区内新购买商品住宅的均实行奖励,对新购的非住宅商品房,按缴纳契税的50%实行奖励。据县房产管理局负责人介绍,新购商品住宅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按房屋交易契税全额实施奖励;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的,按契税80%实行奖励;144平方米以上的按50%实行奖励。
此次出台的《意见》还加大了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职工凡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或公安县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以本人或直系亲属名义购买商品住房的,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另外,在公安县城乡规划区内新购商品房的,在登记办理中涉及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全免。与此同时,还鼓励各企事业单位职工组团购买商品房,同样享受《意见》中规定的奖励。(张磊、姚琳、肖恒东)
来源:荆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