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围绕“城乡更美”开展五项专项行动
助力美丽恩施建设
恩施州住建委围绕“城乡更美”开展五项专项行动
本网讯 为全面落实恩施州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担当住建部门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恩施”的责任,恩施州住建委用1-4年的时间围绕“城乡更美”集中开展五项专项行动,进一步明确发展思路和定位,全力助力美丽恩施建设。
一是开展“城区环境质量提升”行动。重点围绕“建筑渣土扬尘”、“城区噪音”、“治堵保畅”等专项治理活动,力争通过1年的努力,使城区环境质量得到提升,噪音扰民现象得到治理,城市道路拥堵得到缓解,管理机制得到完善。
二是开展“乡镇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提升”行动,力争3至5年的努力使全州乡镇域区规划100%全覆盖,在2015年底完成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1+8+2)集镇规划的总体规划修编,逐步建立乡镇规划委员会管理制度和保洁制度,提高乡镇规划管理水平。
三是开展“城镇污水专项治理”行动,使全州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乡镇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全面开工建设。2015年全州乡镇集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收集管网全面开工,所有建制镇及清江、溇水等重要河流流域及水源保护地的乡镇完成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并投入运行,到2015年底未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污水处理厂全部完成升级改造。
四是开展“农村垃圾专项治理”行动,通过2015年-2018年4年的专项集中治理,使全州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逐步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切实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美丽恩施。通过一到两年的努力,使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50%以上。2015年各县市完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县域规划的编制。按照“1+9+500”的抓模式试点示范,力争将1个省级农村垃圾治理示范点恩施市、7个州级新型城镇化试点乡镇(恩施市柏杨镇除外)及2个省级扩权乡镇、500个行政村确定为首批县市级、乡镇级、村庄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试点单位,率先实行农村生活垃圾主体分类减量和企业回收利用。
五是开展“农村居民建房专项治理”行动。通过2年时间的专项整治让农村建房做到有规划、有审批、有图集、有验收“四有”要求,真正做到“不乱挖山,不乱砍树,不乱建房”,全面理顺农村建房秩序,提高农村建房质量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