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洋地名”是正本清源之举
在国内一些城市,洋地名随处可见,尤其是随着城市小区的开发,诸如名叫“曼哈顿”、“威尼斯”、“温哥华”、“纽约城”、“加州小区”的楼盘俯首可拾。地名和建筑洋名之滥,不但风格雷同易形成记忆错觉,还会导致地方特色和民族特点的丧失。地名是城市的坐标,当糅合公序民俗、属地特征、情感认同等,才能具有文化底蕴,也别具趣味。跟风式地取洋名,只会山寨味十足,也无益于城市文化脉络的承续。
地名不仅是一个名称,更是一种历史、文化与传承。因此,地名的确定不能一味追“洋”崇外,而应充分尊重历史传统,让地名承载其应有的地理属性、文化内涵和语言习惯。近年来,许多房地产开发商仅从商业营销角度出发,使很多小区的名字洋味十足,却失去了当地历史文化的传承。如此做法,不仅导致本土文化遭遇了很大的冲击,同时也给地方管理带来一定挑战。
对于政府部门而言,对洋地名进行管理是“地名回归”的必要举措。尽管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中,对洋地名使用没有明确限制性规定,但在民政部发布的《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第八条明确规定,“不以外国人名、地名命名我国地名。”同时规定,其中城镇道路、生活居住区和大型建筑物的命名须经当地人民政府审批,经人民政府审批命名的地名为标准地名,社会各界在使用时均应以此为准。由此可见,洋地名使用泛滥成灾,并不在于缺乏法律依据,使权利行为“法无禁止便可为”,恰是权力者“法已授权不可为”所致——地名管理特别是禁用洋名并非没有法条规定,恰好出在“有法不依”上。因此,对“洋地名”慎用乃至禁用,无疑可看作是一种正本清源之举。(吴学安)
来源:中国建设报 责任编辑:陈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