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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多元城镇化资金保障

2014-04-22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张承惠(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所长):
建立多元城镇化资金保障

   “除去CPI和社保标准提高等因素影响,按照现有财政和地方融资平台状况,我们测算,到2020年我国城镇化资金总缺口达11万亿元。”针对新型城镇化中的金融支持问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所长张承惠在日前举办的中国城市改革与发展研讨会上表示。

    张承惠分析,从国际国内两方面来看,城镇化资金主要有三个来源:一是财政纳税,二是政府发债,三是使用者付费投入。未来,我们应推进金融创新,加快财税体制和投融资机制改革,放开市场准入,逐步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资金保障机制。

    张承惠认为,在城镇化推进中,未来改革要从五个方面入手:一是调整地方债监管框架,建立有效的地方债风险管理和发行管理体制;二是建立完整的制度设计,完善地方政府债务评级体系;三是理顺市政公用产品和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放开医疗、养老、体育、教育等领域的投资准入;四是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合理确定各级政府在教育、基本医疗等公共服务方面的事权,建立健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分担机制;五是建设守信政府、负责任政府,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李慧)

来源:光明日报 责任编辑:陈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