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撤回武汉惠誉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等13家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公示
鄂建审告[2013]42号
按照《关于受理注册建造师变更申请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建办[2012]143号)规定,2012年8月以来,省厅对办理变更注册建造师后不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其中武汉惠誉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逾期未整改到位。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关于加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完善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制度的指导意见》(建市〔2010〕12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建市〔2011〕86号)等文件规定,拟撤回武汉惠誉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等13家建筑业企业资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3年4月24日至5月8日。
请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公示名单,通知所辖每一家企业。公示期内,拟被撤回资质的企业如有异议,可向企业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并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复审后,确定最终意见。逾期未提交书面意见的,视作无异议。资质撤回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按相关要求注销企业资质并公告其资质证书作废。
联系人:厅行政审批办公室,吴俊,027-68873071。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