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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节日及近期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

2013-10-08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鄂建办[2013]194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建委:
    近期,武汉市地铁4号线连续发生两起分别死亡1人和2人的安全生产事故。10月3日,孝感市汉川电厂1号机组改造电力建设工程发生一起塔吊坍塌造成4人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国庆节和谐稳定及近期工程建设的平安顺利,现就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清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克服麻痹大意思想,持续保持安全生产高压太势,将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有关要求始终如一地贯彻下去。要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度,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不留死角。
    二、要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节日期间施工要派专人进行跟班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要禁止不按基本建设程序建设、盲目抢工赶工和非法违法施工行为,坚决制止不按标准规范、正常工序和专项方案施工行为,有效防止事故的发生。
    三、要将施工现场消防、起重设备、深基坑支护、高支模等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作为管理重点,加强监督巡查,重点查检这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的专项方案制定、审批、检查验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照规定到位。发现问题要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事故特别是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四、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业要有节日应急安排,做好应急预案,准备充足的急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防止突发事件发生。一旦事故发生,要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尽量减少事故损失。同时,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手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加强应急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指导帮助群众增强防范和自救能力。
    五、各地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和节日值班制度,明确值班责任和要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要及时妥善处置。要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必须专报,坚决杜绝瞒报、漏报、迟报现象。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3年10月4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3年10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