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规划局“八严禁”让清明更“清廉”
本网讯 通讯员韦武聪报道:清明节将至,鄂州市规划局多措并举抓好节日期间廉洁工作。
专题教育强思想。3月30日,鄂州市规划局集中组织局属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全体机关党员干部开展以“清明廉洁”为主题的宣传教育,重申廉洁自律相关规定,营造良好的“清明廉洁”氛围;该局党组书记彭杏要求全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在节日期间要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以身作则,管好家属、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带头倡导移风易俗、反对铺张浪费,用文明的方式表达对已故亲人的追思,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把“清明节”过成“清廉节”。
发布公告严要求。通过下发通知、规划在线网,要求全系统党员干部做到“八个严禁”;严禁组织和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严禁用公车进行祭扫活动;严禁以祭祀为名用公款相互宴请;严禁在祭祀扫墓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严禁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相关祭扫费用;严禁利用职务之便随意圈地建墓园;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私人祭扫活动;严禁节日期间值班值守不到岗、不到位。
发送短信常提醒。通过工作QQ群、微信群,大屏宣传,给全局系统党员干部发送廉洁自律短信,让广大党员干部随时随地都能通过手机接受廉政教育,进行节日警示提醒,时刻警醒自己,处处约束自己,自觉拉紧廉洁自律的“高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