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1038个环境卫生问题不消除将问责
近日,笔者从市城管委环境卫生整改工作会上获悉,一季度发现的1038处无人清扫、卫生死角、杂物杂草、乱堆乱放、乱扔乱倒、暴露垃圾点、敞口垃圾池、未封闭的垃圾楼道等问题,各责任单位必须在7月31日前整改,否则按照《鄂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行问责。
据悉,一季度,市城管委办公室会同市“五城同创”办公室,联合组织专班对主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单位庭院、居民小区、集贸市场环境卫生问题进行全面调查和摸底,共发现问题1038处。5月22日,市城管委针对第一季度发现的问题,组织鄂城区、鄂州经济开发区、三个街办、市环卫局等单位召开了主城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会议,对主城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动员。市城管委按照主城区环境卫生责任区域划分的相关规定,将1038处问题分解到各责任单位,并要求各责任单位在7月31日前予以整改,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推诿扯皮、推进力度不大的,在媒体上进行曝光。市监察局将按照《鄂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行问责。
为了保证整治工作出成效,市城管委办公室、市“五城同创”办将牵头组织市创卫办、市环卫局组成联合检查督办专班,对环境卫生问题整治工作进行检查考核,依据销点率进行排名公示通报。(舒忠如、熊俊芳)
来源:鄂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