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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把握重点 综合施策 压实责任--市棚改办完成城区2018年棚改申报项目对接工作

2018-01-04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通讯员王晓艳报道:2017年12月27日至29日,十堰市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对茅箭区、张湾区、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编制、前期准备和项目申报进行工作对接和督办落实。

  市棚改办先后查看了上湾、毛巾厂、老街、双欧、44厂等首期申报2018年棚改重点片区,听取了各区棚改办负责人关于拟申报棚改项目工作情况汇报,详细了解了目前工作现状、实际困难和下一步工作思路。市规划设计院专业设计人员对全部拟申报棚改项目进行了实地勘察,对照规划图纸对项目四至边界、户数、面积等情况进行了复核。 

  市棚改办指出,棚户区改造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各区要切实统一思想,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要求,勇于担当,攻坚克难,确保2018年棚改项目申报任务按时完成;要严格落实责任主体,清晰界定职责权限,坚持依法、公开、透明、公平的工作原则,充分满足群众的合理要求,及时化解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矛盾纠纷,依法依规推进工作落实;同时要加强政策宣传和正面引导,让棚改政策家喻户晓、棚改工作深入人心,为棚改推进创造良好环境。 

  市棚改办要求,一要抓紧申报。各区相关部门要按照棚改职责分工,及时与市棚改办和市直相关部门沟通衔接,确保拟申报项目如期纳入全市2018年和新三年棚改规划。二要挂图作战。各区要抓紧梳理2018年度拟启动的棚改项目详细进展情况,要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工作时限图,确保每一个项目、每一个环节、每一项资料都明确到具体责任人、时间节点,完成一步,销号一步,全力加快进度。三要分步实施。根据拟申报棚改项目土地性质和房屋产权归属等实际情况,手续完善成熟一个,开工建设一个,确保2018年上半年城区棚改项目全部实现开工。四要抓好督查。各区要抽调专人配合市棚改办工作,专门负责落实茅箭区棚改工作的推进。

  当前,市棚改办将紧盯城区2018年棚改项目申报的工作目标,确保春节前茅箭区、张湾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所有选定的棚改项目申报至市规委会进行审定,加快推进2018年棚改项目的落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