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介入房市调控 促使地方政府摆脱利益限制
据6月27日的《21世纪经济报道》披露,这一轮房地产宏观调控来势迅猛,不仅中央政府军令如山倒,现在人大、政协也开始介入到地方的房地产调控中来。上海市人大、政协是率先行动者。上海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一位专家认为,人大、政协介入调控,“对于监督地方政府对中央调控政策的执行力,能起到大作用。”
“国八条”调控未达预期效果,与一些地方政府的消极抵制态度不无关系。由于深陷房地产的利益当中,作为宏观调控主体的地方政府,与开发商等既得利益集团之间联系密切,调控房地产市场的动力不足。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人大、政协介入到房地产调控当中,无疑具有积极的意义。因为,相对于地方政府,人大、政协———除了个别身为开发商的代表和委员之外———在房地产市场中没有直接的利益联系,这使得他们可以更加客观地参与调控。
而且,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权力机关,在涉及与公众利益攸关的房地产调控方面,人大不应缺位。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它也不应该在房地产调控中缺位。问题是,他们应该如何介入房地产调控才能发挥积极作用呢?
人大政协最需要发挥的作用首先还是监督作用———这是确保政府在房地产调控中严格执行中央既定政策的一个重要保障。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重要职权,人大所实施的监督是国家最高层次的监督,人大在监督的同时还拥有问责的权力。对于政协而言,民主监督则是其重要的职责之一。人大和政协的监督,将促使地方政府摆脱自身利益的限制,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有利于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顺利进行。
但同时,由于一些开发商巨头,往往也是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人大和政协在介入房地产调控的时候,应将这类人员排除在外,至少也应该防止有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身份的开发商,借助人大或政协的力量,变相为自己寻求利益支持。由于地方政府与开发商们的利益联系已经较为密切,一旦人大、政协也与房地产市场间接沾上利益上的联系,他们将难以发挥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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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政协介入房地产调控,应以监督地方政府对中央调控政策的具体落实情况为主,这既可以避免陷入利益之中,也便于其保持中立的角色,更客观地行使监督权。(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