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评审会召开
本网讯 通讯员伍长林报道:近日,山县召开2011年至2030县城总体规划评审会,听取评审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县住建、水务、交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随着《城乡规划法》的颁布实施和现行总规实施的逐步深入,县城部分地块用地性质、规模、功能和空间布局已发生新的变化,2002版总体规划已严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的需要,为推进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科学、跨越发展,该县于2012年3月启动了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目前,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启动总规修编、报省住建厅审批新一轮总规修编人口与用地规模的阶段性工作已完成。即:近期2015年城区人口规模为12万人,用地规模9平方公里,远期2030年人口规模为20万人,用地规模为14平方公里。同时,已全面完成县城总体规划修编设计文件初步成果的全套资料。与会人员、专家们听取了设计单位关于县城总体规划方案汇报,并观看了规划设计方案电子演示,同时围绕区位条件、经济与人口发展状况、生态环境、历史人文、产业发展等方面对县城总体规划修编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就完善规划方案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会议指出,县城市总体规划是城市建设发展战略的法定纲领性文件,是城市发展的蓝图。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空间布局起着重要的指引、调控功能,具有很强的权威性、规范性和法定性。必须根据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就当前形势、立足实际,与时俱进,对城市总体规划及时进行修编。
会议强调,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必须坚持四点:一是起点要高。规划要有前瞻性,注重生态、人文性和集约化,确保20年不落后;二是定位要准。要围绕打造全国生态文明城、竹房城镇带核心示范城和十堰市南部新型中心城的要求,巧借山水资源使之显山露水,彰显“龙行山水城、东方圣玉都、女娲补天地、人间桃花源”的山水园林城定位;三是立足要实。本着数据真实、论证翔实、规划务实,城市总体规划要做到切实可行,贴近实际;四是对接要深。在总体修编中产业是核心,政策是根本,设施是外在。相关部门要联动配合,加快推进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提升县城承载力,确保未来20年县城市建设健康、快速、有序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