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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拟定七项原则 超前谋划2019年棚改项目

2018-08-13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近日,全国住房保障工作会议召开后,咸宁市房管局按照省住建厅传达的中央领导批示和会议精神,向市政府及时报告并拟定了七项棚改原则,建议提前谋划明年项目。

    一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二是“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原则;三是“不盲目举债铺摊子”原则;四是“两个百分之九十”的原则;五是“C类D类危房优先”原则;六是“项目成熟”原则;七是“不覆盖到一般建制镇”原则。

    目前,“七项原则”已传达到各县市区,要求严格遵循省住建厅“有项目拆迁安置实施方案、有居民入户调查、有安置房房源地址、有货币化安置比例、有棚改融资贷款来源、有拟参加项目开发主体、有项目拟开工时间”的“七有”要求,提前摸排、梳理、筛选和谋划2019年棚改项目,确保计划一经下达,即能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