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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抓好渣土车“三超”整治工作

2018-11-22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通讯员朱胜利报道:根据黄石市“三超”行动统一要求,近期,黄石市城管系统联合交警、路政等部门开展道路联合执法,重点查处渣土运输车超标改装、超限超载、超高抛洒行为,对整治期间发现的违法行为,严格处罚,全力抓好渣土车“三超”整治工作。

  一是强化源头管控。在整治工作期间,建立渣土运输24小时监管制度、严管渣土运输企业车辆、严查渣土车辆运输违法行为、实施出土工地包保制、加大督查考核工作力度。“三超”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截至9月,城管、公安交警、路政共出动1090人次,车辆231台次;联合执法中查处违法违规运输车辆345台次,罚款金额24800元;对未覆盖、车轮带泥、无证等车辆警示教育614台次;联合整治中对取土点、工地进出口进行规范、整改146次。为加强渣土专营公司车辆管理,要求专营车辆必须装配GPS,不定时对GPS开展监控。全市专营车辆351台(大车228台,小车123台)GPS覆盖率达100%,2018年来,专营公司新车更换71台。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黄石市城管局及时制定出台渣土车“三超”整治工作方案,并成立了渣土车“三超”整治工作专班,明晰工作责任和分工。并明确了整治目标,即通过对渣土车超标改装、超限超载、超高抛洒的整治,完善黄石市建筑渣土运输长效管理机制,从根本上规范渣土车装载和运输行为,建立规范、有序的城市建筑渣土运输市场,确保黄石市建筑渣土运输安全和城市道路环境良好。9月4日,黄石市城管局组织召开了集中整治渣土车“三超”行动动员会,邀请了市治超办、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及各城区(开发区)城管局分管领导、五家专营公司负责人参加,对渣土车“三超”行动进行了全面的部署,明确了相关工作要求。

  三是强化督察考核。黄石市城管局督察大队对渣土运营公司所有车辆进行全面普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车辆进行扣分。并加大了对全市5家专营公司车辆的检查考核力度。为减少运输车辆抛撒,针对专营公司的运营运输车辆,依法依规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完善了《建筑垃圾运输核准证》许可流程。2018年以来,共办理准运证3481台(次)。根据市委办公室《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模式改革试点实施意见》有关要求,在开发区试点企业投资项目报建阶段承诺审批制,坚持积极上门服务为主,做好开发区工业项目“先建后验”工作的跟踪服务项目20起。2018年来,共对各城区(开发区)建筑垃圾集中专项检查10次;下达督办通知7起,督办了下陆区发展大道临时消纳场的道路硬化、湖北理工学院后山乱倒垃圾点治理,印发考核通报4期。对全市5家建筑垃圾运输专营公司检查考核15轮,发现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车身不洁63次、顶灯不亮2次、未办理准运证擅自运输4次,不配合城管队员执法1次,并责令其整改,印发考核通报8期。

  下一步,黄石市城管局将继续在渣土车“三超”整治行动中,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建立长效管控机制,全方位高质量推进“三超”整治工作。

  一是进一步严格渣土运输企业车辆监管。严格渣土准运许可审批,加强渣土运输企业车辆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对取得渣土运输经营许可企业所属的车辆进行检验排查,重点检查渣土车不按规定保持车身清洁、不安装GPS、车顶灯及其他标识。

  二是进一步严肃查处渣土车运输违法行为。持续开展执法整治,针对渣土运输车辆开展专项执法,重点查处车辆超标改装、超限超载、超高抛洒、不遵守道路交通法、不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等行为;强化与交警、路政部门联动,在重点路段长期设立执法检查点位,开展联合执法,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对存在违法行为的车辆,做到有案必立、违法必惩。

  三是进一步加快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按照全省统一要求,黄石市2018年务必完成建筑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前期工作,明年建成,后年正常运行。按照时间节点和相关要求,积极配合市建设、城发等单位加快项目实施,稳步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