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区城市管理事权调整工作圆满完成
本网讯 2015年12月30日,荆门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荆门市市区事权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荆政发〔2015〕32号),要求合理划分市区城市管理事权,将涉及城市管理部门的17项事权,下放10项,保留7项,同时新增5项。
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2016年1月,荆门市城市管理局正式启动市区城市管理事权调整工作。经过近4个月努力,共调配到各区正式在编人员66名、招聘及劳务派遣人员225名,划转环卫作业车辆68辆、收费及执法管理车辆24辆,移交环卫设施16座,市区城市管理事权调整工作圆满完成。
科学设计方案。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和涉及事权调整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区城市管理事权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下放、保留和新增的事权,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调配划转到各区人员、经费、设施设备的具体明细、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并进行风险评估,形成了《荆门市市区城市管理事权调整工作方案》和《荆门市市区城市管理事权调整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经广泛征求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区意见修改完善后,3月19日市政府第10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周密组织实施。4月5日,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赵俊主持召开市区城市管理事权调整动员大会。市城市管理局迅速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涉及调整单位党委(党总支)专题会议、干部职工大会,层层传达市委、市政府会议精神,并下发了《关于对市区城市管理事权调整工作实行领导干部包保责任制度的通知》和《关于严明市区城市管理事权调整期间工作纪律的通知》。成立了5个包保工作组,4月8日正式进驻包保责任单位,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步骤,全面督促、全程指导责任单位稳步实施城市管理事权调整工作。
加强协作配合。市直各相关部门和各区从工作方案制订、组织实施、政策保障等各方面,积极支持市区事权调整工作。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加强对人、财、物划转的业务指导,并做好调配人员的编制、工资、人事档案衔接、财政经费划拨、固定资产核转等工作。市维稳办、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安排专人认真审定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现场指导调整期间信访维稳和应急处置工作。各区迅速拟定对接方案,认真做好调配划转到区人员安置、设施设备维护使用、经费核定接受等工作,同时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主动谋划城市管理工作,保证了各项工作无缝衔接、顺利开展。
强化政策保障。先后出台一系列支持事权调整的优惠政策,对调配到区的副科级干部要求各区实行实职安置,正科级干部原则上安排进区城管局或区直其他部门领导班子;对划转至各区的在编人员,保持人员身份不变、政治待遇不变、经济待遇不变;对划转到区的招聘人员,保持待遇不降,工龄连续计算,不得随意解聘;对调配到区的劳务派遣人员保持待遇不变,并保留一年的过渡期,保证了事权调整工作顺利实施。
耐心细致沟通。这次城市管理事权调整涉及人员范围较广,共调配到各区正式在编人员66名、招聘及劳务派遣人员225名。经过细致入微的思想政治工作,一些执法大队、市容环卫管理处负责人主动报名申请到区工作,不少环卫一线作业人员在调配到区的前一天晚上还坚持站好最后一班岗,绝大部分干部职工坚决服从改革大局和市委、市政府决定,不提任何要求和条件到区工作。对个别抵触情绪较大同志,通过多种方式,耐心细致沟通,促使其服从调配。调配到区后,所有调配干部职工按时报到,接受安排,迅速进入新的角色。
及时跟进指导。下发《关于城市管理事权调整期间对各区开展业务工作指导的通知》、《关于明确中心城区环卫作业和城管执法管理相关标准的通知》,组织市城市管理局业务骨干对各区环卫机械化作业、建筑渣土运输管理、临时占道管理、规划执法等业务工作开展为期2个月的指导,确保城市管理工作不断档,确保城市环境整洁靓丽、文明有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