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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获评“全国无障碍建设市县”

2016-02-19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17日,记者获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五部委表彰全国无障碍环境建设市县,我市榜上有名,被授予“全国无障碍建设市县”称号。

  无障碍建设是一座城市文明的标志。“十二五”期间,我市把无障碍环境建设、改造作为一项重要的爱心工程和民生工程,结合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楚天杯”及“五城联创”工作,重点从城市道路、城市公园、公共建筑等一系列硬件建设上进行完善,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取得了一定成效。

  “十二五”期间,我市新建、扩建人行道15万平方米,新建盲道30公里,新建和改扩建城市广场3个、城市绿地6个、室外公共厕所12个;全市公交车每台设置2个公交残疾人座椅;全市新(改、扩)建的养老机构和老年人服务设施,设置无障碍设施的项目所占比例为13.6%;各类医院、居民小区、加油站等公共建筑都建有无障碍设施设置,完好率达100%。(张敏、周天一)

来源:咸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