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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厅调整建设工程结算工价 每日上调14元

2006-10-24 08:36:16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111日起,我省建设行业开始执行上调后的工价定额标准:采取定额计价的工程,日工价比以前提高14元,达4445/日。

具体上调标准为:建筑、装饰、市政、房屋修缮、园林绿化、建筑概算等综合工日单价从30/工日上调为44/工日,安装工程的综合工日单价从31/工日上调为45/工日。

其中,已进行竣工验收的工程不执行本次调整;在建工程按合同约定进行,没有合同约定的,111日以后施工的,按新标准进行调整。

调整标准经过了我厅的调查和测算。从111日起,建筑方将按照新的价格标准对施工方进行工程造价结算,施工人员的收入将有一定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