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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抓紧开展村镇建设统计2009年年报工作的通知 鄂建函[2009]339号

2009-12-22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各市(州、林区)建委(建设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抓紧开展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2009年年报和2010年上半年报及年快报工作的通知》(建办计函[2009]1007号)要求,现就做好村镇建设统计2009年年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
    村镇建设统计内容包括村镇建设基本情况、规划编制、村庄整治、市政公用设施和投资、房屋建设等。
    2009年村镇建设的统计范围、统计口径等按照建设部现行《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报表制度》要求执行。
    二、填报方法
    镇(乡)级单位为最基层填报单位,逐级汇总上报。报表数据通过计算机软件填报和汇总,镇(乡)一级可填纸质报表,由市(县)一级统一用计算机软件录入基层表数据。
    三、报表方式
    1、报送方式:以纸质和电子版报送至厅村镇建设处。纸质报表(综合表)统一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或由主管部门领
导签字;电子版报表通过电子邮件报送。
    2、编报说明:各市(州)建委对经审查汇总的年报数据进行认真分析,对行政区划分及其变化情况、有重大变化的数据及变化原因等情况进行说明,编报说明与年报汇总数据一并上报。
    3、报送时间:请务必于2009年2月25日前报送至省厅村镇建设处。
    四、报表制度及汇总软件下载
    请登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
www.mohurd.gov.cn“行业统计//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页面,下载报表制度及“2009版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信息管理系统”等相关内容。
    五、要求
    1、做好统计区域确定工作。各市(县)在布置报表时,应先和从事城建统计报表的部门协商,划定各自统计范围,注意村镇建设统计报表和城市(县城)建设统计报表的衔接,不要重复和遗漏。
    2、做好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填报基层报表要认真做好调查和摸底,注意做好与上年度数据的衔接。要严格审核数据,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准确、无误,保证统计质量。
    3、村镇建设统计是各级城乡建设部门履行政府职能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各地要切实加强领导,重视这项工作,抓紧对县(市、区)及乡(镇)统计人员进行培训,保证统计人员的相对稳定,提供必要的支持,创造有利条件,确保统计质量,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及时上报。
    联系人:蒋红翠   027—68873059
    电子邮箱:czjsc@hbsjst.gov.cn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09年12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