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住建委降低招投标门槛 落实“放管服”改革
本网讯 通讯员石楷报道:为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促进建筑产业发展,咸宁市住建委主动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率,简化建筑行业招投标工作程序,不再强制要求投标企业(施工企业)在招标投环节中提交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七大员),积极营造宽松的发展环境。
以往在建筑工程招标投活动中,根据招标文件的设定,投标企业必须提交现场专业管理人员七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劳务员、资料员)相关岗位证书,但从实际审批和监管情况来看,这一设定存在不合理之处。一是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单位提供七大员证书没有实质性作用,由于项目未正式实施,在招投标环节增加了投标企业的负担。二是不利于投标企业对专业人员进行真实合理的配备,由于时间紧企业只是临时按招投标要求配备人员,而在操作中这种做法并不一定适应项目的需要。三是投标企业中标后,项目实施过程中也可以根据客观情况向监管单位提出现场专业管理人员的变更。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责担,履行简政放权职责,市住建委在招投标环节将不再强制要求提交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外的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而是由中标施工企业在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自行申报持证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同时,强化建筑市场事中事后监管,严把招投标程序,严格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