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装配式建筑发展情况及建议
本网讯 发展装配式建筑、推进建筑节能则是缓解能源紧缺矛盾、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减少环境污染的有力措施。为加快推进全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2017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进一步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加快产业升级,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为新型城镇化提供支撑。3月,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要求宜昌市到2020年,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0%以上,2025年达到30%以上。宜昌市政府2017年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宜府办文〔2017〕19号)(以下简称《意见》),并于2017年6月12日正式印发,7月1日起实施。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宜昌市被确定为省级装配式建筑三个试点城市(武汉、宜昌、襄阳)之一。截至目前,全市建成钢结构生产基地8家、木结构生产基地1家,在建预制混凝土(PC)构配件生产基地2家。2016年完成建筑应用面积约22.7万平方米,其中钢结构约18.7万平方米,木结构约4万平方米,建成了求索众创中心、奥体中心一期等为代表的钢结构建筑和百里荒景区别墅群、丹水新区红木屋群为代表的木结构建筑;目前,正在建设的面积约13万多平方米,包括奥体中心二期、东土科技厂房、迪斯科厂房及弧形雨棚、柏临河公园公厕与管理房、清江画廊风雨楼等在内的12个钢结构建筑及3个木结构建筑。
1、注重宏观谋划,完善顶层设计。《实施意见》围绕“如何推动宜昌装配式建筑发展”这一核心问题,共分为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扶持政策及组织实施四个部分,主要内容及特点为:一是依不同情况划分了重点发展区和积极推动区,并在此基础上按时间要求圈定了不同范围的实施顺序,做到循序渐进,解决了发展路径的问题。《意见》提出,将全市装配式建筑实施区域划分为重点发展区和积极推动区,宜昌城区(含夷陵区)、宜昌高新区和宜都、枝江、长阳为重点发展区域,其他县市为积极推动区。二是明确了具体要开展的重点工作,包括技术层面、市场层面、监督层面等方面,解决了促进产业发展上下游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三是明确了切合宜昌实际的用地、容积率、税收、商品房预售、金融政策及其他综合服务等扶持政策,解决了市场特别关注的“综合成本”问题。
2、注重试点推进,加强市场培育。目前,宜昌市装配式建筑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截至目前,实际完成装配式建筑约22.7万平方米,其中钢结构约18.6万平方米,木结构约3万平方米。目前形成了以湖北沛函集团、湖北欧本钢结构有限公司、宜昌成铭绿建集成科技有限公司等一批构件生产、施工安装一体化的典型企业和相应产品基地,集聚效应和带动效应凸显。2016年,宜昌市装配式建筑应用分布在大型公建约5.7万平方米、工业厂房10.7万平方米、安置房约3.3万平方米、景区别墅约3万平方米。
3、注重统筹发力,推进绿色转型。市住建委探索发展绿色建材,积极推广精确砌块墙体自保温系统、全轻混凝土楼地面保温系统和适宜宜昌地域特征的节能门窗,构建宜昌建筑节能标准做法。参与编制多项全省建筑节能技术规程,开展建筑节能技术课题研究,《被动式低能耗建筑在夏热冬冷地区的适宜性技术研究》等3项技术研究课题被纳入2016年度湖北省建设科技计划项目范围。引导企业加强科技创新,湖北远固新型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秭归润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成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秭归润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通过联合高校科研机构参与了“蒸压加气混凝土”领域相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编制。2017年的7月1日起,宜昌市城区的峡州大道—夜明珠路—沿江大道—至喜长江大桥—点军大道—翻坝高速—宜昌长江公路大桥—汉宜高速—柏临河路合围区域和条件成熟的县市区将在房屋建筑中率先垂范;在城市道路桥梁、综合管廊、给排水、防洪护岸、园林绿化等市政基础设施进行试点示范。2017年的目标是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达20万平方米以上,争取到2025年底的时候,全市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能达到30%以上,推动建成一批设计、施工、部品部件生产规模化企业,加快步伐进入“装配时代”。
二、存在的困难
1、技术体系不健全。目前装配式建筑产品生产、设计、施工、监管等方面的标准图集、设计施工验收等规范以及计价体系不健全,相关施工技术水平不成熟等依然存在,影响了从业企业积极性。
2、上下游产业链尚不完善。目前,宜昌市装配式建筑主要采用钢结构和木结构,暂无PC结构建筑,重要原因是投资人在一定程度上顾虑基地建设前期投资大、建成后产品销路问题,尚未建成“布局合理、辐射周边”的PC构件生产基地。此外,部品部件生产基地也需要开发配套生产装备机具。
3、成本因素制约。据调研,装配式建筑建安成本较传统建造方式要高300~500元/平方米,开发企业缺乏动力,同时担忧价格传导后的销售问题。
4、社会认知不够。宜昌市装配式建筑应用不够普遍,且大部分集中在工业厂房、公建及别墅等类型,在房地产开发住宅等民用建筑应用较少,市场普遍认识程度低,消费趋势不强。
三、工作建议
1、进一步落实政策扶持。意见出台后,要进一步细化措施方案,深入研究在开通审批环节绿色通道、畅通物流运输,以及如何建立与装配式建筑相适应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制度等方面,进一步落实相关市直各单位的主体责任。
2、完善技术标准,培育市场主体。开展关键技术研究,积极应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尽快形成基本满足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施工、监管和验收等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和计价体系。推广绿色建筑技术,提高绿色建材在装配式建筑中的应用比例。积极推进标准化、系列化、模块化的装修模式,推广装饰装修材料、产品和设备系统的集成应用,鼓励装饰与保温隔热材料一体化应用,鼓励商品房采用全装修。积极培育市场主体,力争三年内规划建设3至5个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建设部品部件产业基地,鼓励打造集开发、设计、生产、施工全产业链条的大型产业集团。
3、坚持示范引路,明确推广方向。积极创建装配式建筑示范基地,综合考虑全市经济布局和产业发展现状,参照中省等提法,将宜昌城区(含夷陵区)、宜昌高新区和宜都、枝江、长阳作为重点发展区域,其他县市作为积极推动区,各县市区根据各自条件确定发展方向。在土地供应时应明确一定范围内的房屋建筑按装配式方式进行建造;在城市道路桥梁、综合管廊、给排水、防洪护岸、园林绿化等市政基础设施开展试点示范。建议在政府主导的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新建项目中,率先采用装配式方式进行建造,切实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4、强化保障措施,加强宣传引导。成立以市政府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全市装配式建筑总体推进工作。建立目标考核责任制,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强化督办,确保取得实效。开展多层次装配式建筑知识培训,加强管理人才和技术工人的技术培训,为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提供人才保障。采取多种形式,对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房管局、市质监局、市国税局、宜昌公积金中心等政府管理部门、开发建设单位、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生产企业以及消费者开展全方位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认识,引导消费趋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