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夏志东部署安排市区楼宇亮化管理工作
本网讯 通讯员魏茂峰报道:为落实黄冈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雪荣关于市区亮化管理工作的指示要求,党组书记、局长夏志东利用1月20日周末时间,专题研究市区楼宇亮化管理工作,局总工肖仕祥、中心分局局长方焱平及高新区、白潭湖片区、广告亮化办、法规科、综合一、二科、考评科等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在现代城市中,城市亮化工程的建设是利用现代化的照明技术对城市进行装扮,提高了城市的整体形象,展示城市夜间的丰富多彩,烘托城市中心区域的格调,使城市更加具有时代感,从而增加城市的吸引力。突出城市本身的特色,为提升城市形象和改善市民的生活环境创造更加优质的条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深远的影响。
会议明确,根据《湖北省城市是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共建、规范管理、提档升级”的原则,对市区临湖临街建筑进行统一设计施工、统一亮化色调、统一集中亮化管控要求,开展亮化建设管理工作。
会议决定,组建专班,按照社区辖区为单元网格,利用三天时间进行调查摸底,做到房屋主体清楚、规划审批清楚、亮化建设情况清楚和建设达标与否清楚,制定黄冈市区楼宇夜景亮化工作实施方案,指导推进市区亮化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