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城管该不该有“贴条”权
此意见稿一出,便引起了争议,焦点在于城管该不该有这样的执法权?从一些管城执法现场来说,确实存在着不尽如人意之处,因而,不能怪人们对城管“贴条”表示担心。但是,城市管理工作是社会的客观需要,这无法否认。拿北上广这样的地方来说,如果一天没有城管,其市容市貌就难以保持应有的水准,尽管这不全是城管的作用,但城管也是一支有效的力量。
城管该不该有贴条执法权?在人们心理认识上,交警贴条名正言顺,因为那属于交警的法定职责范围,而城管贴条则被认为是权力的又一次扩大,再加上城管存在的那些不尽如人意之处,人们当然会报以怀疑或反对的态度。
对一个社会的管理,背后总会有成本的支撑,而从社会最佳管理效能上说,也总会存在着最佳支出比例。社会用钱的地方很多,比如民生、教育、养老、卫生、健康等公共方面,都需要国家的恰当投入,但如果只是将钱投入到某一个方面,那就会造成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从而会引发更多的社会问题。因而,城管贴条担当了一部分交警的执法权,这也是社会管理资源的合理利用。
城管该不该有贴条执法权,其实还是一个是否应该授权的问题。任何执法权,都来自于合法的授权,因为任何人都不存在天生的执法权。而授权的依据就是社会管理的需要,如果社会管理有这样的需要,那就应当有这样的授权,与之相匹配的是责任及相应的考核机制,如果没有肩负好这项责任,必须接受追责。
城管该不该有贴条权,其论证点在于社会管理是否真切需要这项授权,而不在于城管的工作表现,因为这是两个层面的问题,一个是社会管理架构的层面,另一个是技术操作层面。而对于城管在操作层面存在的不尽如人意之处,其实是自身队伍管理上不够到位的问题,这需要不断地强力改进,但这并不能影响社会管理宏观架构的形成。(马进彪)
来源:黄石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