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乡村有形更要有“神”
当前,全国各地美丽乡村建设正如火如荼开展。最近,笔者参观了本市的几个美丽乡村建设示范点,总体上感觉这些村子的村容村貌发生了较大变化,但是有的地方村民们新的生活理念和新的生活方式没有树立起来,一些陈腐观念、生活陋习和不文明行为没有得到及时矫正。
笔者以为,美丽乡村建设不仅要重视外表,更要注重内涵。我们倡导的美丽乡村,应该是既要有美丽之“形”,更要有美丽之“神”。何谓美丽乡村之“神”?乡风美丽是也。
乡风是由一个地区人民的文化水平、道德情操、价值追求等因素相互融合,而向外界展现出来的一种共同的社会风尚。它反映的是一个地区人民的心灵美,亦是一个地方文明程度的最有力体现,是构成美丽乡村的关键要素。笔者认为,要建设乡风美丽的文明乡村,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核心价值观是“兴国之魂”,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精神动力。“人民有信仰,国家才有力量”,要以培育广大农村人民的爱国主义精神和民族自信心为重点,加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积极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要找准传统文化中的积极因子与社会主义当代美丽乡村建设的切合点,有针对性地继承和弘扬。比如,宣扬“孝”文化,构建温馨和睦的家庭关系;倡导“仁”文化,构建诚信互助的邻里关系;推广“诚信”和“礼”文化,构建文明有序的社会公共秩序。
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要加大对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为农村群众开展文化活动提供基础,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落实好文化下乡,将“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制度化,用先进文化洗涤农村陋习和恶俗,让农村地区成为文明的乐园。
加强对农村地区文明遗址和非物质遗产的保护。要留住文化根脉,留住乡愁,让农村地区成为村民留恋的精神家园。(王硕)
来源:黄冈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