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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不应遗忘城市重病贫困户

2016-12-28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在从上到下实施的精准扶贫工程中,各地对农村贫困户的脱贫十分重视,采取了各有特色的精准扶贫措施,扶贫效果明显。但是,一些地方对城市散居的重病贫困户帮扶力度不够,有的甚至没有实施帮扶,这种情况应引起高度重视。

  城市重病贫困户有的是社区居民,有的是企事业单位职工,有的是无职业无收入的老人,’有的是未成年的孩子,因为身患重病(如重度脑瘫、白血病等),每年治疗费用过大,且患病时间长、久治不愈。家中有一位久治不愈的重病患者,这个家庭就背上了沉重的负担,其生活之艰难非常人所想,其心头之压力非他人所明。这些家庭中,有个别家庭成员也许有工作、有一定的收入,但整个家庭的收入根本不能支付昂贵的医疗费,根本不能维持家庭的所有支出,从而使整个家庭陷入困境和贫困。对这些城市重病贫困户的脱贫,也应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笔者建议:

  一是各地政府应全面调查统计城市重病贫困户的情况,按照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属地管理服务的原则,明确帮扶对象、帮扶责任人,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方案,将帮扶城市重病贫困户统一纳入精准扶贫工程。

  二是将家庭月均总收入过低、且长期久治不愈的城市重病贫困户(也许这类家庭月均总收入刚刚高于当地城市低保水平),建议民政部门放宽政策、予以照顾,将他们纳入低保户范畴;对确不能列入低保户的,民政部门要在大病救助、临时救助方面予以特殊照顾。(特别是对每位重度残疾儿每年实行固定性的大病救助或临时救助等,还可提早将这类患儿纳入低保户救助)。

  三是对重大疾病贫困户的医保报销比例要提高。不少地方对到外地住院治疗的重大疾病患者,规定了较低的医保报销比例,但因当地医疗水平所限,这些重大疾病患者不到大城市看病也不行,医保部门能否适当提高重大疾病患者到外地就医的医保报销比例,为他们减轻一些经济压力。特别是重度残疾儿,其家庭根本负担不起昂贵的治疗费用,这些患儿目前治疗已成难题,其以后生存更是问题,建议提高对重度残疾儿(二级及以上)的医保报销比例,并尽可能减少不列入报销范围的项目,帮助患儿减轻治疗压力。

  四是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城市重病贫困户的家庭成员就业、创业、应给予必要的优惠和照顾。

  五是动员社会力量关心他们。重大疾病贫困户的帮扶责任人要联合工会、妇联、共青团、慈善会、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汇集多方力量,向重病贫困户伸出援助之手,给予他们更多的经济支援和精神安慰,使他们早日战胜疾病、恢复健康,过上幸福生活(教育部门要同意重度残疾儿入学特校)。(作者:吴艳辉)(作者单位:枣阳市供水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