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集中支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信息上报和备案管理的通知
鄂建办[2013]5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武汉市水务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集中支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信息上报和备案管理的通知》(建城水函[2012]25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将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集中支持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项目纳入“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动态管理。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信息填报工作的重要性
污水管网建设情况信息的上报,是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及考核评估的重要依据,各地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填报流程及要求,切实抓好信息上报工作。
二、落实责任,明确信息填报工作负责人
请各地明确一名信息填报工作负责人和一名联络员,并将负责人和联络员的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等信息于2013年1月20日之前报省厅城建处。
三、信息填报流程和方法请参照《全国城镇污水处理项目信息系统配套管网项目填报说明》(可从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界面下载)。
联系人:宋智宇 联系电话:027-68873027
袁啟红 027-68873134
附件:1.关于加强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集中支持城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信息上报和备案管理的通知.pdf
2. 全国城镇污水处理项目信息系统配套管网项目填报说明.pdf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3年1月9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3年1月1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