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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过程中须关注农民的后续发展

2014-07-25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徐迪(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
城市化过程中须关注农民的后续发展

   “不能只关注被征地农民的安置问题,如何体现‘发展’思路是全面实现城市化必须考虑的。征地安置只能为被征地农民提供短期生存资料,要考虑到其后续发展,思考如何支持他们发展。”日前,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徐迪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徐迪表示,平均每征用一亩土地,就会伴随着1.5个农民失业。关注被征地农民这样一个迅速扩大的社会群体,切实解决其出路和发展问题,是关系到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重大问题。

   徐迪指出,首先,国家把《城市规划法》改为《城乡规划法》,一字之差反映了思路的巨大变化。因此城乡统筹发展,尤其是农村人居环境规划应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中来考虑,通过规划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进而促进被征地农民的发展。在经济布局上考虑和利用不同区域的原有优势,并发展出新的增长点。通过产业园区开发和重大项目的落地,带动农民转产致富。其次,发展中要考虑“软”“硬”结合。硬是指被征地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财政应覆盖农村地区。“软”是要强调一种理念,就是要发挥被征地农民的主体作用,有针对性地引导其转变观念,促使其在城市化进程中更好地发挥主体作用。(马跃华)

来源:光明日报 责任编辑:陈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