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健康湖北全民行动2012年重点工作的通知
鄂建文[2012]25号
各市、州、神农架林区住建委,城管局:
3月5日,省“健康湖北”全民行动领导小组印发了《健康湖北全民行动2012年重点工作分解意见》。为确保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担负的各项重点工作圆满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促进全民健康为落脚点,突出重点工作,抓住关键环节,明确目标任务,深入推进行动计划,确保完成2012年度健康湖北全民行动工作任务,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更好地为全省经济社会建设和人民健康服务。
二、工作任务
(一)扎实开展万人洁城绿城活动。由住建或城管部门牵头,在4月份的每周安排专门时间,组织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员上街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和植树补绿工作。活动应覆盖所有市(县、区)政府和乡镇政府所在地。
(二)建设和打造“健康广场”。各市(县、区)住建(城管)部门要加大与当地卫生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在市民活动集中、场地宽敞、百姓喜欢的广场/公园,继续打造“健康广场”。年内市、县建成区内50%以上广场要有健康湖北有关宣传内容。
(三)努力推进创新城管工作。大力推进城市综合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和城市管理检查考评体系。深入推进以“道路拥堵、垃圾围城、广告杂乱、立面破旧、沿街为市、绿化缺失”为主要内容的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认真落实“省级主管部门考核市州并延伸抽查县市、市州全面考核辖区市县并延伸抽查乡镇”的工作要求,不断提高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质量,实现城市容貌整洁、人居环境优美、城乡管理有序、城镇品质提升、发展环境优化、企业信心倍增、居民素质提高的良好局面。努力争创“楚天杯”城市管理优胜奖。
(四)加快环卫基础设施建设。至今年3月,我省85个(其中22个先后下拨2批资金)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已累计获取中央预算内投资8.029亿元。各市(县)要加大本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努力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厂)、垃圾收集点、公共厕所、化粪池、废物箱、垃圾收集站、垃圾转运站、垃圾和粪便码头、水域保洁工作基地、贮粪池、环境卫生车辆停车场、环境卫生清扫和保洁工人作息场所、洒水(冲洗)车供水器、车辆清洗站、环境卫生专用车辆通道等环卫公共(工程)设施建设。获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南漳县、保康县、谷城县、石首市、宜昌市猇亭、五峰县、十堰市白浪、鄂州市梁子湖、团风县、通山县、通城县等11个市(县、区),要严格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尽快完成项目前期各项准备,积极争取和筹措项目配套资金,确保今年6月份之前开工建设并形成实物工作量。获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因征地受阻项目难以实施,拟更改生活垃圾处理工艺的公安县、监利县、蕲春县,要高度重视中央补助资金长期滞留、闲置和浪费的问题,及时履行处理工艺变更报批手续,稳步推进变更项目实施。到2012年底,实现城市(含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5%,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2%,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1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15%等工作目标。
(五)做好绿化美化工作。各市(县、区)住建部门要协调交通、铁路等部门,强化城市街道、公路、铁路和内河航道沿线的绿化美化工作,加强江、河、湖等水体沿岸绿化,做好自然生态保护。到2012年底,实现设市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7.8%、县城达到23.2%,设市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2.5%、县城达到17%,设市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9.7平方米/人、县城达到6.2平方米/人等工作目标。
三、其他事项
(一)及时贯彻落实。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请及时将此文转发到辖区相关市(县、区)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明确目标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扎实推进工作。全省住建(城管)系统担负的五项重点工作,是省“健康湖北”全民行动领导小组根据省政府《“健康湖北”全民行动计划(2011-2015)》赋予我们的艰巨任务,各地要按照目标要求,切实加强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定期报送情况。本地开展万人洁城活动情况,请于5月10日前将综合总结材料报送我厅;其它四项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请分别于6月5日和12月5日前将综合总结材料和表格报送我厅。
联系人:李新俭;联系电话:027-68873165;传真:027-68873488;电子邮箱:lxj20072205@163.com.
附件:健康湖北全民行动住建(城管)系统2012年统计报表.doc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抄送:省爱卫办,厅城市建设处、村镇建设处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2年3月2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