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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全市个人公积金年度结息工作完成

2013-07-05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6月30日,全市住房公积金年度个人账户结息顺利完成。据统计,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为全市职工个人账户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结付利息9405万元,较上年8466万元增长11%。其中市本级结付利息4473万元、各办事处共结付利息4932万元。截止目前,全市累计为个人公积金账户结付利息4.367亿元。

    按照规定,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结息年度为上年的7月1日至本年的6月30日。每年6月30日为规定的结息日。在上述时间段缴存的个人公积金(称为“当年缴存”),按当下挂牌活期利率计算利息;上年度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按三个月定期存款利率计息。结息后,利息自动计入职工各自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来源:荆州住房公积金 责任编辑:陈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