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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委托哈尔滨工业大学定向招收和培养城乡规划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单独考试)的通知》的通知

2016-07-15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鄂建办〔2016〕218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规划局、房产局、城管局、公积金中心、园林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委托哈尔滨工业大学定向招收和培养城乡规划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单独考试)的通知》(建办人函〔2016〕586号)转发你们,请按有关要求,在考生自愿的基础上,组织本地区本行业考生的推荐工作,并于2016年9月9日前,将《2017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单独考试硕士生报考申请、推荐表》报送我厅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宏涛
    电  话:027-68873116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委托哈尔滨工业大学定向招收和培养城乡规划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单独考试)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6年7月14日


附件下载:鄂建办〔2016〕2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