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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城市建设以奖代补资金绩效检查的通知

2016-10-14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厅字〔2016﹞987号

鄂州市、孝感市、仙桃市、大冶市、公安县住建委(局):
  为加强城市建设以奖代补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城市建设以奖代补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厅字〔2016〕728号)、《湖北省城市建设以奖代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和预算绩效管理等文件规定,我厅从2015年获得城市建设以奖代补资金的30个市县中抽取鄂州市、孝感市、仙桃市、大冶市、公安县5个市县进行检查。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厅将委托湖北恒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具体实施检查工作,厅计划财务处将派人实时跟踪。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及内容
  本次绩效检查的对象为分配到各地的2015年城市建设以奖代补资金。
  检查的内容主要为:城市建设以奖代补资金的执行情况;项目立项的规范性、绩效目标的合理性、资金落实情况;项目管理制定的制度(包括项目的财务管理和业务管理)是否健全、合理,制度执行是否到位、有效;项目计划目标实际完成情况;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情况,以及项目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二、检查方式
  检查采取访谈、资料核查、财务资料调阅、项目现场查勘、意见反馈等方式进行。一是就2015年城市建设以奖代补资金绩效情况访谈相关住建部门人员及项目人员;二是核查资金拨付、使用的有关文件、资料及相关项目资料;三是现场检查部分项目;四是由检查组反馈意见。
  三、日程安排
  10月17日至10月21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1、各地住建委(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安排专人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并将协调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于10月14日上午下班前报厅计财处。
  2、各地住建委(局)为检查组提供工作场地,负责协调与资金使用情况有关的住建部门人员和项目人员配合做好检查工作,并准备好相关资料(资料清单见附件)待查。
  3、项目的主管执行单位及具体实施单位要确保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各地在工作中如有疑问,请与省住建厅计划财务处联系。省住建厅计划财务处:谢彬
  联系电话:027—68873016
  电子邮箱:
443827819@qq.com
  湖北恒信会计事务所:熊晶晶
  联系电话:13277042824
  电子邮箱:
664120416@qq.com

    附件:2015年城市建设以奖代补资金绩效检查资料清单.doc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