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县住建局进一步加强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监理企业的管理
本网讯 通讯员王鹏报道:为认真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质量安全监理工作,切实落实监理企业责任,提升工程监理水平,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质量安全态势总体可控,县住建局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监理企业的管理。
一是提高认识,正确定位工程监理工作。工程监理是工程管理和实施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监理企业与监理人员切实履行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的监理责任,发挥好工程监理的应有作用,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监理工作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有效规范各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最大限度地避免不当建设行为的发生或最大限度地减少其不良后果,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顺利实施并发挥效益。
二是严格落实监理工作职责。严格落实编制职责,监理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标准的要求,编制包括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严格落实审查职责,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严格落实检查职责,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检查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和地质灾害发生区域防护措施落实情况;严格落实报告职责,发现隐患及时处置报告到位,监理单位在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施工单位拒绝按照监理单位的要求进行整改或者停止施工,监理单位及时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三是企业加强自查自纠。监理企业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的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企业负责人每月对在监项目进行一次自查,并在每月30日前及时将自查自纠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告县质安站,县质安站做好统筹协调工作,整理收集各监理企业上报资料,根据自查自纠结果定期开展抽查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及处罚建议上报县住建局。
四是加强对监理企业履职的检查执法。县住建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监理企业履职的检查执法,重点检查总监理工程师等关键岗位人员的到岗履职情况;重点部位、关键工序旁站监理执行情况;监理日志、旁站记录、整改通知单签发及整改结果复查等资料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监理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