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0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的通知
鄂建办[2011]3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报送2010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市[2010]51号)文的要求,为做好全省2010年度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汇总上报工作,现就我省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要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建设工程监统计报表制度》,按照〈关于报送2010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市函[2010]51号)要求,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网址。真实、完整、及时地填报本企业2010年度各项统计数据,并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网上填报成功确认无误后,打印填报全部信息内容,加盖企业公章,形成纸质报表材料,按属地化管理原则,于2011年2月20日前报送所属市、州、直管市、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属及中央在鄂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的纸质报表直接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明确专人负责组织本辖区工程监理企业的统计报表汇总上报工作,并对本辖区内工程监理企业统计数据的完整和准确性进行认真审核和汇总。
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湖北省建设监理协会负责全省监理统计报表汇总上报的具体工作,请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建部门将纸质报表和汇总材料于2011年3月10日前报省建设监理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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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一年一月四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1年1月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