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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安置房建设要节俭适用

2008-06-18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16日,在地震重灾区彭州市通济镇思文社区,该市首批271户受灾群众搬进崭新的过渡安置房,这些过渡安置房功能齐全,俨然一座城市小区。(6月17日新华网)

    这是重灾区彭州市第一批建成交付使用的过渡安置房,被取名为“鹭龙苑”,苑内一栋栋活动板房整齐排列在平整的水泥路两侧,门前铺满绿色的草皮,不远处有乒乓球台等体育设施,有医疗室、警务室、图书室等,所有城市小区应有的公共设施,一应俱全。所有安置房都是以高质量轻钢为骨架的环保经济型活动板房,具有防震、防水、防火、防风、隔热保温和隔音等功能。受灾群众能住上这样高规格的过渡安置房,的确让人高兴。但转念一想,这样好的过渡安置房即使是援建的,也要耗费企业或国家不小的投资,还有灾区数以万计的受灾群众需要解决临时住房,他们都能住上这样的过渡安置房吗?

    过渡安置房,顾名思义就是受灾群众的临时安身之地,短则一年半载,长则两三年,迟早是要搬出去的。解决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房,只是个权宜之计,还应当本着节俭适用的原则,能够住,不漏风雨,安全、卫生,便于生活就行了,要防止大手大脚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灾后恢复重建,关键是要在解决灾民建设永久性住房和恢复生产上做文章。对此,国务院办公厅最近下发的《关于汶川地震抗震救灾捐赠资金使用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要求所有捐赠资金须全部用于汶川地震受灾省份,优先用于民生项目。此外,安排捐赠资金时,应首先安排房屋倒损农户住房重建。解决灾区过度安置房是当前的当务之急,要建,而且一定要建好,但这种“好”要本着节俭适用的原则。 

    我们的国家就像一个大家庭一样,当一个家庭的住房被震毁以后,你会把大笔的投资用在临时住房的建设上吗?我们的国家毕竟还没有富裕到有钱大建高标准过渡安置房的地步。再说,需要的过渡安置房毕竟数量众多,一间高标准的安置房,可以置换更多的简易过渡房,如果把建设高标准安置房的费用,改做用于简易过渡房,不是大大加快了受灾群众的安置进度吗?

    灾区过渡安置房要建,但没必要浪费。再好的过渡安置房,一旦受灾群众的永久性住房建好后一撤离,就成了空摆设。要做到节俭适度,最好的办法,就是采取国家补贴一点,发动灾区受灾群众自力更生自己搭建临时住所,当地政府在各界的支持下,主要的精力是做好生活保障和人身安全,把有限的救灾款和救灾物资,用到受灾群众建设永久性住房和恢复生产中去,这样做对加快灾后重建工作是大有裨益的。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