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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整治让乡村更靓丽

2015-04-14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农村环保工作的主要抓手,是改变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的有效途径,是为民造福的民心工程。

  说到农村,人们自然地会想到青山、绿水、天蓝、土净。如今,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生产生活垃圾增多,而农村垃圾处理措施的有限性,导致部分乡村垃圾遍地、河道淤积,青山变色、绿水变浑。要想留住绿水青山,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是必由之路,更是全民共识。“车头”引导显政府担当。作为政府职能部门,想要留住“绿水青山”,必须强化舆论引导,以身作则,对后世子孙负责。积极开展爱护生态环境教育活动,明确农村环境整治的重要性;党员干部在实行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中,要严格落实责任到人,加强监管,确保农村环境整治无死角、无盲区。在招商引资时,更要立足生态,不能以牺牲环境谋求发展,要设立生态环境“高压线”,积极发展绿色乡村旅游,走生态可持续发展道路。

  要有“自家事自己干”的主人翁意识。在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中,村民是主体、是内因,是农村环境整治的第一受益人和责任人。村民要树立主人翁意识,积极响应政府号召,积极参与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扫好自家“门前雪”,还要做好环境监督员。对自家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要主动清扫。对于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要积极参与。对于损害农村环境的行为,要敢于批评,敢于指正,做好监督员。

  只有村民人人参与、人人负责,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才能取得实效,大家共同的生活环境也才会更美好,才会有“绿水青山”扮靓的美丽家园。(王俊)

来源:恩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