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省住建厅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人员的通知
鄂建办〔2018〕208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规划局、房管局、城管局、园林局、公积金中心、武汉市水务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为建立健全全省住建系统标准化工作推进机制,加大标准的有效供给,强化标准的实施监督,提高标准的时效性和权威性,省厅去年印发鄂建办〔2017〕109号文件,决定成立省住建厅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因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发生较大变动,现依据有关文件调整省住建厅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并调整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名单见附件)及厅政策法规处职责,其余各单位工作职责不变。今后如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发生变动,由各成员单位新任主要负责人自动接任,不再另行发文。具体人员调整如下:
组 长:李昌海 厅 长
副组长:童纯跃 总规划师
成 员:张明豪 厅法规处处长
邱 实 厅城乡规划处处长
王 南 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处长
张晓曦 厅城市建设处处长
万应荣 厅村镇处处长
洪盛良 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处长
王同初 厅计划财务处处长
阮 斌 省住房保障局副局长
付建国 省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局副局长
叶 兵 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站长
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副局长
刘中强 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站长
石中林 省建设科技与建筑节能办公室主任
邹 江 省建设信息中心主任
梅 煌 省城乡建设发展中心主任
聂鹤松 省城乡规划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总站,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处长洪盛良兼任办公室主任,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站长刘中强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厅政策法规处工作职责:负责标准化工作的合规性指导和相关法规实施监督。
附件:省住建厅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联络员名单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8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