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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多措并举强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2015-08-26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创新机制推进项目建设 落实责任改善民生
——荆门市房管局多措并举强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本网讯 2015年以来,荆门市房管局坚持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和履职尽责的切实举措。截至2015年7月底,荆门市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项目新开工建设9295套、基本建成6823套,分别占目标任务的64.6%、70%。

  强化措施,实施项目推进机制。荆门市连续6年将保障性住房工作列为政府十件实事之一,纳入全市目标考核管理,明确地方责任,严格奖惩兑现,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坚持“一月一报告、一月一调度、一季一督查、半年一考核”的项目推进机制,出台相关督查考核与约谈问责实施细则;定期组织召开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推进会,强化责任,加强协调;对项目进展缓慢、措施不力的,及时约谈县市区政府负责人,推进项目建设。

  创新政策,完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为拓宽保障房筹集渠道、消化商品房库存,荆门市专门出台了《关于创新住房保障方式完善该市住房保障体系的指导意见》、《荆门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管理暂行办法》和《荆门市中心城区共有产权住房试行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完善了良性循环持续平衡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

  创新机制,拓宽房源渠道。荆门市探索实施“建设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多渠道”建设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变商品住房为经济适用住房,面向中心城区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配售;结合《荆门市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意见》,鼓励引导产业园区和企业自建保障房,向无房的外来务工人员及新入职大学生“创客”配租配售,帮助他们安“家”落户、安居创业,免去后顾之忧;按照租售并举和产权共有的方式,实施棚户区改建等建设方式,有效破解用地难、资金难的问题。

  多措并举,加快棚改货币化安置。荆门市积极推行棚改货币化安置,鼓励被征收对象通过自主购房的方式更好地改善住房条件。落实货币补偿奖励政策,对于私有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给予适当奖励;有效组织棚改安置房源,由各区政府及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与商品房楼盘进行对接,通过团购方式组织安置房源,比市场价格低20%左右;保障棚户区居民住房购买能力,通过奖励、补助、保底等方式,中心城区棚户区房屋每平方米补偿价格达到4000元左右,棚户区被征收对象持币自主置业选择空间更大。目前,货币化安置政策得到了棚户区征拆群众的高度认同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