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春节及冬季施工期间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鄂建文【2013】5号文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元旦、春节及冬季施工期间工程建设的平安顺利开展,确保人民群众渡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元旦春节及冬季期间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各地、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充分认识做好特殊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针对特殊时期、特殊气候所带来的不利影响,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要进一步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坚决防止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要严厉打击私招乱雇、违法违规抢工赶工的行为,坚决制止不按标准规范、规章制度和审批后的专项方案施工的现象,全面加强施工现场起重设备、深基坑支护、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的管理,确保冬季施工的各项预案、措施落实到位。要全面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和饮食卫生管理,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重点加强施工用电、用油、电气焊、机械设备、车辆,以及工人宿舍、食堂、材料仓库消防管理,检查消防设施设备配备和消防通道的情况,确保建筑工程和临时设施消防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要加强节日期间门卫值班,合理安排值班人员的起居生活,封存设备、封闭通道,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和在现场燃放烟花爆竹。
三、维护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行。节日期间及严冬季节,各市政公用设施使用频繁。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市政公用设施的管理,督保有关单位及时维护和检查市政设施、设备,防止严寒、冰冻、雨雪等极端天气引发市政公用设施故障及城市内次生灾害,重点检查与民生关联密切的几个方面:加强水质安全检测、确保饮用水安全;保障电力运行,防止火灾;维持燃气、水暖的畅通;加固修缮各市政桥梁和城市公园的大型游乐设施,彻底排除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做好节日期间巡查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安全。
四、加强城镇房屋和构筑物安全管理与维护。各地要加强对城镇房屋和构筑物及广告牌的管理,强化对大型公共建筑和老旧房屋的监管,防止既有建筑物因雨雪、冰冻等恶劣气候而发生房屋安全事故,特别是要防止人群秘籍聚集房屋、未完全拆除的建构筑物垮塌、城镇区内边坡支护垮塌、建筑幕墙脱落等事故。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落实管理职责,及时开展排查治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事件的发生。
五、做好节日期间预警和应急管理工作。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业要根据节假日的特点,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抢险方案,在节日前应开展演习演练。要进一步加强建设系统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和应急宣教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手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加大应急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指导帮助群众增强防范和自救能力。要认真做好应急抢险的物资储备和人员保障等工作。
六、落实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制度、24 小时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明确值班责任和要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及时妥善处置。要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必须专报,坚决杜绝瞒报、漏报、迟报、误报现象。
二〇一三年元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