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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外工程勘察设计单位驻鄂分支机构备案登记换证审查意见的公示

2010-08-09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按照《关于开展省外工程勘察设计单位驻鄂分支机构备案登记换证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10】81号)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省外工程勘察设计单位驻鄂分支机构备案登记换证工作。现将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武汉分院等20家省外工程勘察设计单位驻鄂分支机构备案登记换证的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各分支机构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请于2010年8月31日前提出书面申诉,按申报程序报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的分支机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其它情况有意见,请提供书面举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签署真实姓名。举报材料请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南路12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楼一楼,邮编:430071,电话:027-68873077。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南路12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楼二十四楼,邮编:430071,电话:027-68873062。

  附件:关于省外工程勘察设计单位驻鄂分支机构备案登记换证的审查意见.xls

  二O一O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