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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城乡建设工作调研的通知 鄂建办[2006]79号

2006-10-26 14:31:03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

为总结分析当前全省城乡建设发展形势,研究提出明年建设工作安排的意见和建议,根据省政府有关要求,定于11月上、中旬组织开展全省城乡建设工作调查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一)主要就加强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进行调研。

重点围绕省政府关于城乡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全省建设工作会议的安排、要求,分析当前全省城乡建设工作的发展态势、主要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提出明年建设工作的发展目标、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

(二)按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要求,研究做好城乡建设事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尤其是推进城乡统筹,改进城镇发展模式,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创新行业管理机制,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等方面的思路和办法,为全省建设工作会议早作准备。

二、调研要求

调研活动采取“上下联动、点面结合”的方式进行。省建设厅将组成调研组于10月底至11月上旬到有关地市调研,听取今年建设工作情况和明年发展目标、思路、工作重点和措施的汇报;同时,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调研活动的要求,在组织全面调研分析、科学谋划的基础上,于1110前向省建设厅报送书面报告。在此基础上,厅机关和调研组将综合分析全省城乡建设发展情况,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为省政府安排部署明年城乡建设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三、调研参考提纲

(一)今年城乡建设发展形势基本估价、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及明年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和预期目标。

(二)关于明年的工作思路,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调研:

1、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镇化进程,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途径。重点研究加强规划效能建设,改进和完善规划监管机制,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的调控和引导作用;扎实推进“百镇千村”示范工程建设,配套落实相应政策,提高村镇规划建设质量和水平等问题。

2、加强城镇建设与管理,完善城镇功能,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条件。重点研究加快影响城镇功能的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加强园林城市创建,开展城镇环境整治,建立城镇管理长效机制等问题。

3、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重点研究深入贯彻中央宏观调控政策,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加强公积金监管和物业管理,保持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等问题。

4、加强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管理,建立诚实守信、规范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点内容。重点研究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政府投资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等问题。

5、转变城镇发展思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镇,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方式。重点研究加快科技创新,推广建筑节能,建设节能省地型住宅等问题。

6、积极化解城乡建设中的矛盾,树立建设领域依法行政、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要求。重点研究规范房屋拆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坚持政务公开、规范行政行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治理商业贿赂和开展文明创建工作等问题。

(三)各地建设工作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建议。

厅调研组到各地调研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〇〇六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