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本网讯 通讯员葛怀海报道:近日,鄂州市城建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超前分析研判,针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加强组织领导,广泛组织动员,强化责任落实,全面加强安全防范。
一是加强建筑施工的生产安全监管。督促企业根据冬季施工特点,做好防大风暴雪、防冻、防滑、防高坠、防坍塌、防火灾等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冬季施工安全。针对节日期间,工程项目赶工期、施工人员流动频繁及农民工急于回家过年的心理等容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加强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及重点施工环节的监督巡查工作,做好元旦、春节假日期间停工施工现场的安全维护,制定节后复工审查工作计划,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切实抓好春节前后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二是加强燃气生产安全监管。市公用科、燃气办进一步加强对天燃气、液化石油气供应企业生产安全的监管,加大对燃气供应管道、液化石油气钢瓶的检查检验。认真落实燃气许可制度,加强城市供气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黑气点”、占压管线、野蛮开挖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煤气中毒和天然气泄漏爆炸事故发生。
三是加强公园、游园等人员密集型公共场所的安全监管。市园林局针对节日期间,人员流动较大、节庆和大型集会活动较多的情况,加强公园、风景名胜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措施,加强安全防范,为人民群众出行和娱乐提供安全保障,特别是多措并举,加强了西山森林公园防火安全。
四是加强值班值守、信息报告,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从严要求各二级单位,严格落实节假日领导带班、值班值守制度,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做到人员分工明确、岗位责任落实,确保24小时带班领导、通讯联络畅通。一旦有突发事件发生,相关部门、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准确的逐级向地方人民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必要的抢险救援,全力协助做好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尽可能的减少事故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降低事故对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