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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水务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工作的通知》的函

2018-04-18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鄂建函〔2018〕353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武汉市水务局、鄂州市水务局、随州市水利局: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水务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工作的通知》(建城水函〔2018〕56号)转发给你们。根据通知精神,住建部明确将城镇供水、污水信息作为考核各地“十三五”规划、“水十条”任务执行情况、落实和安排中央资金的重要依据,请你们高度重视,迅速落实专人负责,及时组织城镇供水企业(单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运营企业(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升级后的全国城镇供水设施建设项目信息系统和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的填报工作,务必于2018年4月20日前完成修改后系统信息的首次填报。各市、县主管部门信息填报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由市州主管部门汇总后,于4月17日前报至省住建厅城市建设处。省厅将定期就各地信息报送情况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

    联 系 人:彭艳
    联系电话:027-68873024
    邮    箱:
9849624@qq.com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水务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4月16日


附件下载:鄂建函〔2018〕3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