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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规划局“八条铁律”构建建设现场控制体系

2013-06-18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治“超”禁“移”整“改”
市规划局“八条铁律”构建建设现场控制体系

    工程规划建设的投诉焦点是什么?今年以来,市规划局通过系统分析发现, “超”、“移”、 “改”是工程规划建设中最为突出的三大问题。

  “超”,即超层、超高、超面积、超容积率、超地界;“移”,即移红线、移地下室、移道路等; “改”,即改结构、改功能、改风格等。

  简单的三个字,背后隐藏的却是对城市发展的 “透支”,对规划建设的亵渎以及对人民群众的不负责任!

  为遏制这一不良风气,还十堰规划正气清风,市规划局集中70%的管理人员组建专班,全力核查、重拳出击。同时,该局出台 “八条铁律”,着力构建规范建设现场控制体系,旨在建立一个让城市规划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

  无论是依法审批或现场勘查,无论是二次放线或规划核实,市规划局推出的 “八条铁律”堪称是对建设现场控制的坚强护航!

  先规划后实施,必须是雷打不动的第一条。也就是说,十堰城市规划区内所有建设工程均需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审批并放线后方可动工建设,施工完毕后取得 《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证》方可投入使用。对建设不到位等问题,依法严处。

  现场勘察是必须明确的第二步。具体而言,这一环节由市规划部门行政审批服务科负责,用地、建工、市政等科室对确定的用地面积、地形、周边环境进行详细勘察,形成书面报告,作为下一步报建工作要件之一。

  在此基础上,强化二次放线控制,有效实现 “查漏补缺”。实施规划放线由建工科牵头负责,其它单位参与实施,待放线完成后绘制放线图,经参与各方签字认可后存档备查。在开挖完成和进入建设之初,对各单体建筑结构进行放线复核。

  放线之后,必须严格验线。在工程施工至设计标高±0.00时,由市规划局执法科牵头,有关单位参加,重点对各单体结构进行验线并复核,以控制建 (构)筑物建设位置。未经施工验线工程,不得进行±0.00以上工程施工。

  规划得到依法审批,具体实施情况如何?规划核实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据了解,规划核实同样由市规划局执法科牵头负责,有关单位参与。经严格核实各项指标后形成正式成果报送参与各方会签存档,同时形成电子文件存档并整合城市现状地形资料。

  待核实程序完成后,执法科将核实意见和项目资料移交行政审批服务科,由行政审批服务科为建设单位办理 《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证》。

  不容忽视的是,责任管理同样是这一体系中的重中之重,市规划局要求,未经规划放线动工建设或建设工程施工至±0.00未经规划验线继续施工的,将责令建设单位停工整改。整改符合规划要求的,按有关法规处罚后方可继续动工,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强制拆除。(黄君霄)

来源:十堰日报 责任编辑:陈紫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