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在全省率先出台推进农村居民市民化实施办法
本网讯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农村居民市民化,加快城镇化进程,近日,宜昌市在枝江开展新型农村居民市民化实施试点,指导出台了《枝江市鼓励农村居民进城落户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实施办法》,鼓励农村居民进城落户。落户居民享受“三个不变”和“五个优惠”政策。
“三个不变”:一是第二轮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权不变;二是现有宅基地使用权不变;三是村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变。
“五个优惠”:一是养老保险优惠。由市财政按照100元/人·年的标准进行补贴,连续补贴5年;二是医疗保险优惠。以家庭为单位,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超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缴费部分由市财政补贴,连续补贴5年;三是购买房屋优惠。包括全额补贴契税、房贷按揭利率9.5折、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和自来水、天然气、有线电视入户优惠等政策。同时,对属于农村危房改造户的,享受异地安置政策;四是子女入学优惠。子女义务教育优先就近入学;五是就业创业优惠。优先组织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和企业员工岗前培训,优先推荐到各类企业就业,优先给予创业扶持。另外,《办法》规定,在枝江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落户枝江的,同样享受此优惠政策。
该《办法》的出台实施,是宜昌加快改革创新和转型发展的有益探索,将进一步促进全市城乡统筹发展,助推实现城乡服务均等化,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更多市民,将惠及全市20多万农村人口和外来务工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