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县城禁鞭专班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在中南建材城和瑞阳商业步行街有些商铺为图喜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国家《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对商铺店主处分别处以了100元至500元的罚款。
燃放烟花爆竹者表示,保证以后不再在禁鞭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在春节前后,县城禁鞭专班人员开展昼夜巡查工作,共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30余起。(彭荣莉、彭世琼)
来源:荆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