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度全省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
鄂建办[2010]184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为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2010年度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状》的要求,省厅将对各地区2010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核内容
(一)《2010年度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状》所规定的事故控制指标控制和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二)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工作验收情况。
二、考核对象
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对象为与省厅签订2010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的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三、考核分组及时间安排
考核分四组进行:
第一组 刘中强、高建江、熊中森
考核地区:咸宁、鄂州、黄石、黄冈
第二组 杨碧华、彭朝仁、彭 勇
考核地区:恩施、宜昌、荆州、荆门
第三组 张晓曦、易 山、甘春华
考核地区:神农架、十堰、襄樊、随州
第四组 张玉锋、鲁 勇、杨策华
考核地区:孝感、仙桃、潜江、天门
考核从12月15日开始,考核组到达各地的具体时间由各组联络员电话通知。
武汉市的考核时间和考核人员另行安排。
四、考核方法
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采取听汇报、问情况、查资料、看现场的方式,并结合日常管理中了解的情况,对各地区进行综合考核。每地随机巡查3个施工现场,其中市(州)、直管市、林区直管项目2个,所辖县、市、区管项目1个。
五、考核要求
(一)各地区要高度重视目标考核工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准备有关方面的资料,积极配合。
(二)考核中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或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省考核组将直接下达整改通知书,情节严重或拒不整改的实施行政处罚。
(三)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各地要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并针对薄弱环节,制定措施,强化管理。
(四)省厅将对此次考核进行全省通报。
附件:《2010年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评分细则.doc》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