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新型城镇化建设水平的六点建议
本网讯 新型城镇化是党的十八大确定的重大国家战略,是稳增长、扩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是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抓手。城镇化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经之路,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动力,是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城镇建设工作,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对于加快县域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增长、绿色、包容,是新型城镇化的关键词,也是三大目标。三者同等重要,并行不悖,但增长不会自然实现,绿色不会自动到来,包容性问题也不可能自发解决,只有通过科学规划、系统管理和改革创新才能达成。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2014-2020)的出台,给抓好以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在下步工作中,要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重点镇、试点镇、县域副中心镇、示范村为重点,继续推进“宜居村庄”建设,实施村庄建设环境整治,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建设步伐,强化集镇管理,促使全市的城镇化建设稳步前进。
一是着眼大局,科学规划城镇体系。城镇化事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需要整合社会各方资源,形成合力,必须坚持规划先行。要把城镇建设、工业园区建设、专业市场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引导、鼓励各类企业向县城和中心镇集中,加快产业集聚、人口集中,促进县域城镇建设发展。加强城镇体系规划,科学规划中心城区及小城镇布局与结构,从宏观战略上引导城镇化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充分考虑交通区位、地理环境、城市建设、产业开发等因素,完善城市功能,合理布局城市空间规划,推进市辖区、街道、社区设置。做好城镇化相关的市政设施、土地利用、产业发展、交通布局、生态环境以及相关部门规划,保持各规划之间的有机联系与衔接,以取得经济、社会、生态的最佳效益。
二是创新投融资体制,加大城镇化建设投入。要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加大融资力度,全方位筹集城镇化建设资金。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经营性城镇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政府可以通过制定政策、优化软环境,创造条件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港口、停车场、客运站、货运场等经营性城镇基础设施,提高外资和民资在城镇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比重。建立政府主导下的以企业为主体的混合型的准经营性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政府可以通过推行特许经营制度,由社会私人资本投资或由政府出资与社会私人资本合作投资经营城市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污水处理、环卫、收费道路和桥梁等准经营性城市基础设施。建立以政府为主体的非经营性城镇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通过财政投入、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和向银行贷款,加大政府公共财政对非收费道路和桥梁、排水、路灯、公共绿地、环境监测与治理、防洪设施等公益性的城市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
三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着力提升承载能力。在城镇建设过程中,要坚持基础设施优先的原则,大力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功能配套,提升城镇的集聚力、吸引力和承载力。要大力加强道路、给排水、供电、供气、通讯、公交、停车场站、交通信号、环卫设施和治安监控系统等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要加大商业、娱乐、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要加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市民公园和公共绿地等生态设施的建设;要高度重视城市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改善城市人居条件。
四是打造城镇特色亮点,提升城镇建设品位。坚持科学规划。要牢固树立科学规划就是财富、就是先进生产力的理念,以科学的态度编制城镇体系规划、城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实现城乡规划全覆盖。城镇规划要体现前瞻性和系统性,要着眼于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合理规划城镇空间结构和基础设施布局。科学定位城镇功能。要充分考虑城镇独特的资源禀赋、地理环境、文化底蕴和在区域城镇体系中的地位和分工合作关系,尊重普遍性、提倡多样性,扬长避短,趋利避害,科学确定城市功能定位。坚持个性特色。要充分依托城镇的自然条件、山形水态、环境空间、历史文脉和特有的建筑风格,挖掘城镇内蕴,放大比较优势,突出文化特色、地方特色和生态特色,彰显城镇个性,提升城镇品味。
五是坚持统筹协调,加快老城区改造步伐。中心城区要做强做大做优做美,关键要在规划开发新城区的同时,加快老城区的规划改造。要按照“完善功能、改善环境、消除隐患、美化街景、体现特色”的原则,科学编制老城区改造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着重考虑土地使用功能的组合,合理确定老城区用地性质、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规划指标;要按照重点解决好老城区“路不平、水不通、灯不明”等问题的目标,科学编制老城区改造项目。在老城区的改造过程中,要加强对文物古迹的保护,做到留住古人的历史遗迹,留下现代人的岁月流痕,保留城市的“历史记忆”;要注意将当地的地方特色文化、民俗风情与城市改造设计相结合,增强城市的文化内涵与地方特色。
六是依法行政,坚决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领导干部要带头。领导干部要自觉服从规划、带头执行规划、严格落实规划,当好城乡规划的执行员、宣传员、监督员,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维护城乡规划的良好氛围,切实保持规划实施的连续性和严肃性。规划管理要加强。要坚持城乡规划的集中统一管理,切实做到“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管理一个法”,严格按照总体规划、详细规划进行建设审批,从严把好规划选址、用地和工程审批关,保证规划得到有效实施。要建立严格的规划责任追究机制,对越权审批、违法审批、未批乱建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相关部门之间要加强配合,对严重违反城乡规划,又不自行拆除的,要进行强制拆除,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规划决策要科学。要切实发挥城乡规划委员会的作用,对重大规划调整、重大项目选址、重点建筑设计方案进行严格审议,同时要充分尊重群众对城乡规划制定实施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和监督权,实现城乡规划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