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规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
本网讯 通讯员伍长林、江泳报道:近日,笔者从竹山县获悉,该县为做好危房改造这项德政工程、民生工程、惠民工程,进一步规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农村危房改造任务顺利完成,根据省、市有关农村危房改造的决策部署,结合该县实际,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的通知》。
通知要求,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实行报帐制度。县财政局将资金直接拨付到乡镇财政所,资金发放全部通过惠农“一卡通”存入补助对象帐户,乡镇财政所兑现到户后到县财政局报帐核销。同时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必须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分帐核算,专项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支出,不得用于车辆、通讯设备购置及生活补贴等与农村危房改造无关的支出。
通知强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筹集、拨付、使用和管理依法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对违反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规定,截留、挤占、挪用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竹山县住建局、县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