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住建委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本网讯 通讯员万明钧报道:近日,荆州巿住建委党组书记、主任张少华主持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会议,
会上,全文学习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习近平同志关于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说明。传达了中纪委十八届四次全会和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视频会议精神,再次学习了《市政府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
他强调,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党的中央全会上第一次专题研究依法治国问采取多种,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是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纲领性文件。思想认识的法宝就是学习,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把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传达好学习好贯彻好。
他要求,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必须做到五个方面。一是落实学习内容。要将《决定》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决定》的说明和四中全会上工作报告及总结讲话书本送发给每个党员干部。二是做到形式多样。学习四中全会精神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延续。通过邀请党校老师,政法界的专家、学者辅导讲座,提高学习质量。三是抓好学习讨论。从11月开始,委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和委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在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上作中心发言,每名党员要在做好学习笔记的基础上,要撰写一篇有质量较高的心得体会。四是落实学习时间。从现在开始,每周利用半天时间进行学习,五是精心组织。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由委纪检组长谢先斌负责,委人事科、法规科具体承办。
他要求,学习是提高思想认识的法宝,反复学习,深入领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决定》和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做到学以致用,坚持用“依法治国,从严治党”的要求指导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各项工作。在碰到困惑、疑难和难题时,要用法治的思维去思考,解决各项问题。要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党纪严于国法,国法高于党纪。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要深知一切权利来自于人民,法大于权,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所有的行政行为都要程序合法,依规办事。要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促进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委领导、机关全体干部,委属单位分管党建工作和纪检工作领导,市公用处、城建培训中心、城建档案馆、抗震办全体人员参加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