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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公积金贷款购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30%

2015-04-09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从3月31日起,随州市公积金委托贷款购房首付比例进行调整。

  调整后,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20%,贷款额度可达到总房价的80%,最高不超过35万元。对拥有一套住房,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购买普通自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60%调整为30%,贷款额度可达到总房价款的70%,最高不超过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