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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防范大暴雨气象灾害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紧急通知 鄂建办[2009]19号

2009-06-03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各市、州建委(建设局),城管局:
    现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防范大暴雨气象灾害有关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紧密结合城镇建设和城市、村镇管理工作的实际,紧急行动起来,精心组织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防范大暴雨袭击的各项准备工作。
    当前,全省各地已进入汛期,暴雨灾害可能频发,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城镇防洪排涝和农村住房防暴雨袭击工作,确保城镇基础设施和农房安全。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二○○九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