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度湖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选活动的通知
鄂建办[2010]7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中央在鄂及省属勘察设计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我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技术创新,鼓励在鄂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和人员创作出更多质量优、水平高、效益好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全面提高我省勘察设计水平,省住建厅决定开展2010年度湖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选(即原湖北省勘察设计“四优”评选)活动。现将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优秀工程勘察。包括:岩土工程(含深基坑工程)、工程地质勘察、水文勘察、钻井工程、工程测量与城市测量。
2、优秀工程设计。包括:工业和民用建筑设计、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工业、交通、水利、电力等行业工程设计(含专业性建筑或构筑物)。
3、优秀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经国家和省级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审查批准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
4、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经二次开发,适用于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软件或数据库。
本次评选活动的申报项目应是省内具有法人资格、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本省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勘察设计证书的勘察设计单位(含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登记备案的外省勘察设计单位驻鄂分支机构)近年来(原则上为2005年1月1日以后,以出图日期为准)独立完成或为主完成并于2009年9月30日前建成并验收和交付使用,使用期满一年的项目。此前已申报过省“四优”评选或省勘察设计协会优秀勘察设计评选的项目不得再行申报;凡无证或超越勘察设计资质(申报项目完成时)的项目,经查实后将取消参评资格,并依据相关法规查处。各类项目的评选范围及申报事宜祥见《湖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鄂建[2007]35号)。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1、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所属勘察设计单位的申报项目,由市、州、直管市、林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评选出的该地区优秀项目中择优推荐,并附推荐函和排序表。省直属和国家部委在鄂勘察设计单位可直接报送湖北省勘察设计协会秘书处。各企业推荐的优秀设计项目不超过7项。
2、申报项目由申报单位根据奖项类别填写申报表,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材料应包括申报表、评选所要求的必要材料(相关证明以及勘察、设计文件图纸、照片等)。
3、申报表及勘察设计文件应为计算机打印,图纸一律要求采用CAD技术出图(不受理蓝晒图纸),申报项目必须采用不少于一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
4、申报材料除勘察设计文件(含勘察报告)及图纸为A3规格外,申报表和其它附件材料均按A4打印后合并以A3图幅软包装装订成册,工程项目的照片应为建成后的实景照片。上述材料一式两份并以标注了项目名称、完成单位(包括合作完成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的外包装袋装上报。
5、申报材料的报送截止日期为2010年7月30日(邮寄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逾期不再受理。每个参评项目需交纳申报费800元整,在报送资料时一并缴纳。
三、获奖等级和标准
本次评选设一、二、三等奖及表扬奖。其中,一等奖获奖项目其主要技术成果标准应达到同期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应附查新报告),在技术创新方面有公认的突出成就,对推动工程建设行业技术发展具有重大影响;二等奖获奖项目其主要技术成果指标应达到同期国内先进水平或省内领先水平(应附查新报告),在技术创新上有显著成就,对推动工程建设行业技术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三等奖获奖项目其主要技术成果指标应达到同期省内先进水平,在技术创新上有较高成就,对推动工程建设行业技术发展有较大意义;表扬奖获奖项目应是本行业或地区范围内有代表性的优秀项目;获奖项目中一等奖、二等奖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获奖总数的15%和35%,达不到评定等级标准的奖项可空缺。
本次评选活动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省勘察设计协会承办。
联系人: 曾 嵘 联系电话:027-68873337
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南路12号建设大厦A座1214室
湖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请登录湖北省建设厅网站,网址:www.hbsjst.gov.cn——勘察设计——创优评先,表格请下载本通知附件。
附件:
1、湖北省优秀工程勘察奖申报表.doc
2、湖北省优秀工程设计奖申报表
2-1湖北省优秀工程设计(工业)奖申报表.doc
2-2湖北省优秀工程设计(民用建筑)奖申报表.doc
2-3湖北省优秀工程设计(民用建筑—住宅与住宅小区)奖申报表.doc
2-4湖北省优秀工程设计(市政公用工程)奖申报表.doc
3、湖北省优秀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奖申报表.doc
4、湖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奖申报表.doc
5、推荐参加湖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项目次序表.doc
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抄送:省勘察设计协会
湖北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0年3月22日印发
